一、人文学院实训室是开展实训实践类教学活动的场所,师生应该高度重视实训室使用安全。实训室管理员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。
二、实训室兼顾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任务,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课程安排,排课表交实训室管理员备案。
三、除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外,实训室空余时间可供本学院师生开展相关课外实训实践类活动。使用者需经指导老师批准并提前1天向管理员申请备案。未经备案不得擅自使用。
四、课外活动指导老师负责活动监管,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。。
五、使用者应事先学习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,爱护室内设施设备,不得擅自拆卸、挪动各类物品。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,应照价赔偿。
六、注意安全,不违规用电。实训室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和门窗。发现安全隐患或仪器设备故障,请及时联系实训室管理员并记录在日志记录本上。
七、活动结束后需要填写使用日志,记录活动简要情况、参与人员等信息。
八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,活动结束后做好教室整理和卫生保洁。
九、实训室按照学校五级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