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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实验教学中心视频录播教室管理规定

发表时间:2020-08-14

一、人文学院视频录播实训室是开展师范技能训练的场所,视频录播教室内安装的专用设备,由相关实验员负责维护保管。

二、人文学院视频录播实训室兼顾本科生、研究生排课,任课老师负责课程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。

三、学院师生如需使用视频录播系统,需提前一天提交使用申请,并由实验员进行视频录播系统的操作使用指导。

四、使用者应事先学习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,爱护室内设施设备,不得擅自拆卸、挪动各类物品。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,应照价赔偿。

五、注意安全,不违规用电。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和门窗。自觉保持环境卫生,活动结束后做好教室整理和卫生保洁。使用完毕后,应填写使用日志。

六、视频录播实训室按照学校五级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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