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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1-06-30

各学院、实验室(中心、平台):

为确保学校暑期实验室的安全,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,现就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意识。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认真部署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安全度过暑假。

2.做好暑期实验室开放使用的登记报备工作。暑假确因教学、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,以学院为单位填写《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》(见附件)并及时上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,同时认真抓好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制度落实,在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相关责任教师(项目负责人)必须要保证在场。

3.暑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要进行封闭管理,关好水、电、气,锁好门窗,做好安全防患措施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
4.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,严禁在实验室住宿、聚众闲聊、吃饭及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个人物品。

5.每年暑期是温州台风、暴雨的季节,要做好防台、防汛排险工作,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。

6.做好实验室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。实验室开放使用要有专人管理,并加强安全巡查,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,要及时报告,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。

暑期实验室开放使用的学院,要填报《温州大学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签字并单位盖章,于2021年7月6日前交到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(行政楼515A),电子表格发至邮箱:495004809@qq.com。联系人:温梦馨,电话:86596055(611495)。

 

 

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1年6月30日

     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暑假期间因教学、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教师,请填写《温州大学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》, 于2021年75日前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819908612@qq.com。联系人:沈蝶(649908)。


  温州大学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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